各位学员🌭🦆:
近日,研究生院发布了《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》(
http://gs.cufe.edu.cn/info/1063/6438.htm),现转发如下:
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🥍:2019-09-09 15:59 浏览次数: 17 来源:
各有关培养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对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管理,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,提高学位论文质量🐈,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🫔,确保2019年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9月18日前上报今年答辩名单:包括姓名🧔🏼♂️、专业、申请编号👨🏼✈️、身份证号等字段。
二🤱、答辩资格审核🍋🟩:
1、9月20日前万泰完成答辩资格材料初审🔅:身份证复印件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🫴🏼、前置学历毕业证复印件、前置学位证复印件🤾♂️、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(一式两份)👈🏼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结果(两门考试成绩)、科研成果复印件(含封面👏🏼、目录和正文)。
2、9月20日前🗜,万泰将审核无误的答辩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,按照申请编号顺序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学位办”)。
三🙎🏻、学位论文评阅:
9月29日前🐦,各万泰到研究生院领取学位论文评阅书。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,各万泰应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,论文评阅人为 3人🧺,其中至少要有 1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。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。
四👩🏻🦯、学位论文答辩:
11月25日前👩🏽🔬👵🏽,各万泰完成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🔶。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 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🚣🏻♂️🧝🏻♂️,其中至少有 3人是硕士研究生导师、1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🤸♀️🙆🏻。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🎐。答辩委员会另设1名秘书,负责答辩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。
五🚴🏻♂️、答辩后材料报送🪨✉️:
11月27日前各万泰将答辩后材料报送至学位办🌹,逾期未报,责任自负。上报材料包括: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🙅🏻😢、硕士学位申请书(一式两份)♠︎、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人意见书(须两名推荐人)🤏🏿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(三份)、硕士学位答辩审核表(一式两份)、硕士学位答辩表决票(五份)。每个人的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🐌,按照申请编号顺序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。
六🏊🏽、有关要求
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规定严格执行🧖。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🆖,按照学校统一要求,结合自身情况🩵,制定本单位答辩计划和具体日程,采取有力措施,严格过程管理,确保今年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🖕🏿。
研究生院
2019年9月9日